鼠在街道旁流窜,我拖着沉重的身体走向酒吧街,在路上,我遇到了温德,听说他今早被叫去陪汤普力先生了,不知道是汤普力先生还是那个我见过一次的大学生小汤普力,他可真幸运,至少汤普力先生很大方。
&esp;&esp;我们俩在酒吧的更衣间里换好“工作服装”,就被赶到街上去了。
&esp;&esp;“你们听说了吗?”一个相熟的同行压低声音道:“听说巴林要上法庭了,因为之前死的那些家伙都是他杀的。”
&esp;&esp;什么?我很震惊,因为巴林是那种挨打了也会试图讲道理的蠢家伙,他被别人抢走客人的时候,脸上还能挂着笑,伤心的时候,也只会一个人酗酒到呕吐出来,他那么一个人,怎么会杀人呢?
&esp;&esp;“千真万确,据说一个月后就要开庭了。”温德也说,“我之前在汤普力家里的报纸上看到了他的照片,还以为他怎么了呢,结果后来听说,他就是那个杀人犯,人是蝙蝠侠逮到的。”
&esp;&esp;说到最后一句时,他左右看看,压低了声音。
&esp;&esp;住在东区的人,多少都听说过蝙蝠侠刚出现时,从一百多个警员的围困里召唤来蝙蝠协助他逃走的传说,而那个传说该死的是真的!他真的成功了,只身一人,从十多辆警车、直升机还有狙击手的面前逃走,那时候我还是个只会咿呀叫的小孩,那时候,詹姆斯·戈登还只是个没什么实权的警探,那时候,在法尔科内的统治下,哥谭的世道比现在还要险恶十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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