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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4章(1 / 2)

棉鞋不是跟倒爷买的,是住在附近农村的老太太自己纳的鞋底、自己织的鞋面,也很暖和,花了一斤大米。

林早特意买大一号的,林小饱多穿两双袜子,把脚变胖一点,就差不多了。

除了这些,林早还惦记上了小高小刘之前说的收音机。

他想要一个收音机,收听一下外面的情况,看那些基地、那些研究,进展到什么地步了。

看看感染了丧尸病毒的人,还能不能变回人类。

不过很可惜,卖收音机的今天没来,似乎是去其他城市了。

他们只好先回家。

临走时,林早特意和兄弟们打了招呼,要是卖收音机的来了,一定过来通知他们。

一家三口,满载而归。

一家三口回到家里,就赶紧把新衣服给洗了。

当然了,主要是傅骋在洗。

冬天的水那么冷,衣服又那么厚。

林早只是用指尖轻轻地碰了一下水面,就忙不迭把手收回来,缩成一团。

他眨巴眨巴眼睛,可怜巴巴地看着傅骋:“骋哥,好凉。”

傅骋完全抵挡不住,把凳子拖过来,衣服浸在水里,“吼”的一声就开洗了。

他本来就没想让小早洗衣服。

作为一个顶天立地、身强力壮的丧尸,让老婆洗衣服,算是怎么回事?

不过,要是小早愿意扮可怜哄哄他,他当然更受用。

今天太阳很大,也很暖和。

傅骋在自家门口洗衣服,林早和林小饱一边晒太阳,一边给他打气。

“骋哥,加油!”

“大爸爸,加油!”

邻居们出来做饭晒衣服,碰巧路过,也会附和着问一句。

“傅哥,给老婆儿子买新衣服了?洗衣服呢?”

“嗯。”傅骋微微抬头,应了一声,手上动作依旧认真,“小早买的。”

其他邻居确实是碰巧路过的,但是三个毛就……

他们只路过了一次,然后马上开启“超级刻意且疯狂路过”模式。

“恋爱脑,加油!”

“老婆奴、儿子奴,加油!”

“喜报:傅哥超爱!”

傅骋懒得理他们,只是在老婆儿子剥好板栗,送到他嘴边的时候,张嘴接住,顺便抬头展示一下,用行动反击。

我有老婆儿子的投喂,你们有吗?

噢,我忘了,你们没老婆。

过去没有,现在没有,未来很可能也没有。

好惨噢。

傅骋朝他们挑了挑眉。

紧跟着,他单手提起浸满水后、几十斤重的大衣,站起身来。

水流哗啦啦地往下淌,傅骋一手拎着衣领,一手拢起衣摆,使劲拧了一下。

“哗啦”一声,水花溅开。

三个毛只觉得后背一凉,撒腿就跑。

“对不起,傅哥,我们错了!”

傅骋垂着眼睛,继续拧衣服,还是懒得理他们。

无聊。

林早和林小饱贴过来,一左一右抱住他。

“骋哥,请再吃一个板栗。啊——”

“大爸爸,你真好,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大怪兽。”

傅骋张嘴吃掉板栗,没忍住翘起嘴角。

当一个恋爱脑,好像也没什么不好的。

这也算是稀缺岗位了,人类当不了,丧尸也当不了。

他还是竞争上岗的呢。

傅骋把衣服洗好拧干,放在桶里,提到楼顶去晾。

林早和林小饱像两个小尾巴,跟在他后面,对他嘘寒问暖。

一会儿问他冷不冷,一会儿问他饿不饿,一会儿又问他手酸不酸。

晾好衣服,一家三口干脆留在楼顶看着。

这可是他们花了三箱汽油换来的衣服,可不能被风吹跑了。

今天太阳大,秋衣秋裤很快就干了,军大衣比较麻烦,翻过来翻过去,里面外面都要晒,至少两三天。

所以这几天,他们一般都待在楼上。

晚上睡觉的时候,就把衣服收进来,挂在客厅里。

至于傅骋嘛,他洗衣服洗上瘾了,天天在家门口洗衣服,就为了听三个毛说他是“老婆脑”。

当然了,林早的贴身衣物,他会在主卧卫生间里洗。每天晚上洗漱完,顺手就搓了,也更省水。

只有外套毛衣,他会拿到外面去。

没几天,三个毛都习惯了,看见他洗衣服也懒得再说,总是目不斜视地走过去。

结果傅骋反倒不习惯了。

他不是外人认证的“老婆脑”了。

林早看出他不太高兴,又凑过去哄他。

可是这回,简单两颗板栗,已经不能哄好傅骋了。

所以这天,傅骋特意烧了点热水,给家里的小狗洗澡。

到了晚上,林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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